問題詳情
9 公務員於下列何種情形被停職時,得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A)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程序通緝而遭停職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C)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程序羈押而遭停職
(D)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1744
統計:A(6),B(55),C(10),D(207),E(0)
用户評論
【阿元】評論
AC皆為刑事訴訟,屬司法程序,故不可提行政救濟。BD雖皆為公審法所產生的處分,但有其差別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屬於由司法程序所做出的處分,故不可直接提行政救濟,而應該要於實體判決時 ,一併提出。D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仍屬行政程序之處分,故可以提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