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下列那些事件屬於復審之標的?①一次記一大過②一次記兩大過③停職④年終考績丙等⑤現職服務機關不核發離職證明書,致不能於規定期限內報到⑥因公涉訟,服務機關不同意核發延聘律師費用
(A)①②③④⑤
(B)②③④⑤⑥
(C)②③⑤⑥
(D)①②③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03046
統計:A(123),B(480),C(1421),D(41),E(0)

用户評論

拉菲爾】評論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其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以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舉例來說,喪失公務員身分的原因有考績丁等、記兩大過、辭職、資遣、退休;對公務員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有降調、減薪、停職、休職;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則包括薪俸、退休金、差旅費、休假旅遊補助費、子女教育補助費及撫恤┅等,皆可依法提起復審。

h+++】評論

已修法,答案應更正為B。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May】評論

參照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意旨及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25日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認考績(成)考列丙等之結果屬對公務人員服公職權利有重大影響,本會爰以104年10月28日公保字第1041060456號函,自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