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 Limes】評論
不要物契約(諾成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其義務為 當二人談好:諾成),該契約即為成立,例如買賣、租賃、僱佣、贈與等。
【Ko Nai-Yu】評論
「要物契約」又稱為「踐成契約」,即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交付標的物於他方始能成立的契約。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即成立契約者為諾成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