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據行政訴訟法,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有礙公益之維護者外,視為合議停止訴訟程序。於多久期限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但行政法院認為有必要者,得依職權續行訴訟?
(A)4個月內
(B)6個月內
(C)30日內
(D)15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5758
統計:A(76),B(14),C(38),D(4),E(0)
用户評論
【已上榜-108初等一般行政】評論
依據行政訴訟法,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有礙公益之維護者外,視為合議停止訴訟程序。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但行政法院認為有必要者,得依職權續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