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524199999】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即將施行20週年,為增進受僱者生育、養育期間的各項福祉,以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總統公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及《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新規定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A)修正為7日,(B)新增2日之薪資費用,考量企業之負擔能力,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此外,為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新規定(D)讓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搭配《就業保險法》之新修正條文,雙親也可同時請領津貼。而彈性工作時間協商適用之放寬,亦可導引事業單位讓受僱者有更大使用彈性。 相關修正可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勞動部進一步表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修正規定,已著手研訂相關子法及措施,亦將強化宣導及輔導,讓法案順利上路施行,落實政府對勞工的承諾與保障。 資料來源:勞動部
【努力向上!當教師!!!】評論
(C)未來無論是全職奶爸或全職媽媽,其就業中的配偶皆可請育嬰留職停薪,也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行政院在修法提案時曾說明,為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的責任,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https://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9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