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關於我國稅法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 104 年申報 103 年度所得基本稅額開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 3330 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
(B)若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有可能要課徵所得稅
(C)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未指定受益人所領取的保險金額,不列入遺產稅計算
(D)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得從個人所得總額中扣除;但每人每年扣除額以不超過新臺幣 24,000 元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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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onytseng】評論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答案(C);被保險人要改成「被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