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那一項屬於勞工保險條例所規定被保險人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之情形?
(A)因普通傷病請假留職停薪,未超過半年者
(B)因職業災害請假留職停薪,未超過 2 年者
(C)因出國探親請事假,未超過 3 個月者
(D)在職勞工,年逾 60 歲繼續工作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6667
統計:A(33),B(182),C(13),D(140),E(0)

用户評論

2014-12-20】評論

第 九 條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wakinnow】評論

感謝樓上說明..........

小黃】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I will show y】評論

我同意2樓的意見,A跟D的答案不應該是位在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的範圍內才是...不然題目本身就應該改成勞保條例第9條的正確條文為何才是。 考題做多了就會發現,有時候不僅是要選出正確的答案,還得要推敲一下那個出題委員心中所想的是甚麼...(因此遇到國文.表達能力比較差 或是 邏輯比較奇怪的出題委員時,真的讓人很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