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小明透過不肖業者偽造文書申請外籍看護,①在小明認錯後,檢方給予緩起訴,並令其繳交 5 萬元公益金。不過,②高等法院檢察署撤銷該緩起訴,將全案發回地方法院檢察署再議。③地檢署經調查,考量小明已認罪且停止僱用看護,故仍維持緩起訴處分。小明表示④感謝法官體諒,尊重法官判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相關法規,上文那一部分敘述錯誤?
(A)①
(B)②
(C)③
(D)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9712
統計:A(444),B(1122),C(310),D(4170),E(0)
用户評論
【Kwuhwa Chen】評論
(A)① 對----『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B)② 對----『撤銷緩起訴』是上級檢察署檢察官的職權(C)③ 對---- 地檢署『經調查仍維持緩起訴處分』仍然是地檢署檢察官的職權(D)④ 錯----『緩起訴』如 2F所言,案件尚未進入起訴階段 (偵察→起訴→審判→執行)
【大菜包】評論
結局就看緩起訴的時間多久,1~3年,在這期間如果不安份,就繼續起訴,可能會被判刑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