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Kai Huan】評論
一、本遵循事項依據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二、保險業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之資訊揭露,應遵守下列基本原則:(一)保險商品資訊揭露應本於最大誠信原則,並應遵守保險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二)任何揭露之資訊或資料均必須為最新且正確,所有陳述或圖表均應公平表達,並不得有引人錯誤、隱瞞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