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機關奉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時,應作何分錄?
(A)借:各項支出,貸:公庫撥入數
(B)借:預計撥入數,貸:歲出預算數
(C)借:歲出預算數,貸:歲出分配數
(D)借:公庫撥入數,貸:歲出預算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tea】評論

預算法 第 22 條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機關奉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法定歲出預算增加借:預計撥入數貸:歲出預算數

Rex Tsai】評論

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附錄四 交易事項分錄釋例註3第二預備金、其他準備金及統籌科目等經費,支用機關奉核定動支(支用)後,應記載核定動支(支用)之預算科目、預算數及分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