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爽】評論
(B)看起來是對的阿???
【影子太大,是因為發出的光芒】評論
D)國賠 11 : 法院 得依聲請或假處分 (應依職權)不過我的問題點在法院是普通法院?行政法院?
【Atlantis】評論
第 11 條 請求程序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