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D)調解及和解都須經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事件,調解內容必須經過當事人雙方都同意後,才算調解成立。所謂和解,指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民法第736條必須是雙方當事人都能接受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