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ara】評論
(D)英美法系為案例法國家, 因此沒有成文法
【s24916007】評論
「歐陸法是異中求同,偏演繹法;而英美法系(普通法)則為同中求異,偏歸納法」。英美法系(普通法)國家還是有一定數量的成文法法典,如美國的《統一商法典》
【米格麗】評論
(A)、正確。歐陸法系只是指其源起於歐陸,...
【芬妮】評論
(A)、正確。歐陸法系只是指其源起於歐陸,...
【coldwindling】評論
美國憲法為成文法...
【totoate9114】評論
仍有成文法,例如美國憲法 (英美法系以不成文法為基礎,並以制定法加以補充)以法官先前的判決為基礎(但不代表沒有成文立法),在遵循先例原則下,法官判決稱為法律一部分
【黃雷夢(停用)】評論
大陸法系=歐陸法系=羅馬法系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海洋法系(1) 成文法典(判例對各級法院之裁判無法律拘束力但有事實上拘束力)(2) 司法二元主義(3) 法律分類:公法與私法(4) 重實體輕程序(5) 傳統上以民法為核心,民法中以債法為重點(6) 代表國家:台灣、日本…(1) 成文法典的缺乏(but美國有成文憲法,並於1946年制定行政程序法)(2) 司法一元主義 (3) 法律分類:普通法與衡平法(追求個案正義)(4) 法源以判例法為主,較重視程序法則(5) 代表國家:英(最早)、美、加拿大、澳洲、紐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