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何種犯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A)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
(B)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務侵占罪
(C)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
(D)刑法第 349 條第 1 項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8864
統計:A(13),B(123),C(10),D(10),E(0)

用户評論

松岡洋子】評論

要注意喔,若選項有賭博罪也是屬於不能上訴第三審的,因為賭博最重三年以下。下面為最新法條及相關的法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刑法第349條: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76條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依前項但書規定上訴,經第三審法院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