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文書處理手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文稿有2頁以上者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每頁之下緣加註頁碼。
(B)擬稿以一文一事為原則,來文如係一文數事者,得分為數文答復。
(C)文稿表示意見時,為尊重首長的行政裁量權,應多用「可否照准」、「究應如何辦理」等用語。
(D)「主旨」、「說明」、「辦法」3段,得靈活運用,可用1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3段。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yamoler Teac】評論

X(C)文稿表示意見時,為尊重首長的行政裁量權,應多用「可否照准」、「究應如 何辦理」等用語。→文稿表示意見,應以負責態度,或提出具體意見供受文者抉擇,不得僅作層轉手續,或用「可否照准」、「究應如何辦理」等空言敷衍。O(A)文稿有2頁以上者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 每頁之下緣加註頁碼。O(B)擬稿以一文一事為原則,來文如係一文數事者,得分為數文答復。O(D)「主旨」、「說明」、「辦法」3段,得靈活運用,可用1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 成2段、3段。(二) 擬稿注意事項如下:1、擬稿須條理分明,其措詞以切實、誠懇、簡明扼要為準,所有模稜空泛之詞、陳腐套語、地方俗語、與公務無關者等,均應避免。2、引敘來文或法令條文,以扼要摘敘足供參證為度,如必須提供全文,應以電子文件、抄件或影印附送。3、敘述事實或引述人名、地名、物名、日期、數字、法規條文及有關解釋等,應詳加核對,避免錯漏。4、各種名稱如非習用有素,不宜省文縮寫,如遇譯文且關係重要者,請以括弧加註原文,以資對照。5、文稿表示意見,應以負責態度,或提出具體意見供受文者抉擇,不得僅作層轉手續,或用「可否照准」、「究應如何辦理」等空言敷衍。6、擬稿以一文一事為原則,來文如係一文數事者,得分為數文答復。7、引敘原文其直接語氣均應改為間接語氣,如「貴」「鈞」等應改為「○○」「本」「該」等。8、簽宜載明年月日及單位。9、擬辦復文或轉行之稿件,應敘入來文機關之發文日期及字號,俾便查考。10、案件如已分行其他機關者,應於文末敘明,以免重複行文。11、文稿中多個機關名稱同時出現時,按照既定機關順序,由左至右依序排列。12、字跡請力求清晰,不得潦草,如有添註塗改,應於添改處蓋章。13、文稿分項或分條撰擬時,應分別冠以數字。上下左右空隙,力求勻稱,機關全銜、受文者、本文等應採用較大字體,以資醒目。14、文稿有 2 頁以上者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每頁之下緣加註頁碼。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文稿表示意見時,為尊重首長的行政...

yaya】評論

文稿表示意見,應有負責態度,或提出具體意見,供受文者抉擇,不得僅作層轉手續,或用「可否照准」、「究應如何辦理」等空言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