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下列何者最不屬於政府利用資訊科技來促進公民參與的途徑?
(A)電子公聽會
(B)首長電子信箱
(C)電子投票
(D)電子布告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nontrump】評論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BBS

Roy R. Lai】評論

我以為電子公布欄跟鄉民常用的論壇、fb、twitter一樣可以回覆、留言、引用像一些行政機關或 政客的臉書,定期公告施政進度報告看來是我想太多了= =

走得慢沒關係,只要不停下腳】評論

題目為促進公民參與(D)電子布告欄為政府單方面傳達,所以不是

Wen】評論

題目說為促進公民參與,D選項電子布........

上榜上榜GoGoGo】評論

公聽會、電子信箱、電子投票 ➡️ 人民可以表達意見、做決定電子公佈欄 ➡️ 政府單方面公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