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消防員】評論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2 條 各類場所按用途分類如下:三、丙類場所:(一)電信機器室。(二)汽車修護廠、飛機修理廠、飛機庫。(三)室內停車場、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