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5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之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之提報,以由使用或接管單位提報為原則。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應由各適用機關就其訂購部分之使用情形及效益進行提報。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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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andy Hsieh】評論

第 111 條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應於使用期間內,逐年向主管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 主管機關並得派員查核之。 主管機關每年應對已完成之重大採購事件,作出效益評估;除應秘密者外,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