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二大題:某甲於民國101年2月1日因病逝世於美國住處,甲死亡前2年在台灣居留366天,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美國國籍。甲遺有分居之配偶乙,同居之前妻丙,乙與前夫所生之子丁(已成年,未收養),甲與乙所生之子為戊(成年)及女為己(18歲,中度身心障礙),甲與丙所生之子庚(成年)以及甲之父親辛。甲死亡時遺有下列財產:  1. 美國銀行洛杉磯分行之定期存款計美金100萬元(死亡時假定兌換比例1美元兌換新台幣30元)。在美國已申報繳納遺產稅額合計新台幣200萬元。  2. 國內B上市公司之股票10萬股,死亡當日每股之收盤價格35元。死亡當月份之平均收盤價格為33元。  3. 一筆農業用地,用地係由佳山段101地號(公告現值3千萬元,有合法農業用地證明)及102地號(公告現值2千萬元)所組成,於102地號上為耕種需要,於民國97年1月間興建面積30坪之房屋,尚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興建。  4. 民國95年2月1日曾將一筆位於台中之土地設定典權給壬,當時公告現值800萬元典價1200萬元,典權期限10年。該筆民國101年1月公告現值1,000萬元。  5. 戊分別於101年2月3日及同年1月30日從台灣銀行台中分行提領甲之定期存款計1,000萬元及2,000萬元。(無法提示該領款用途相關證明)  6. 甲於99年12月30日贈與其妻乙之某上市公司股票,計10萬股,甲死亡時仍未出售。該股票在99年12月30日之證券市場收盤價格為20元。101年2月1日之收盤價格為30元。  7. 甲於100年8月1日贈與丁(妻乙與其前夫所生之子)現金計新台幣200萬元,未申報贈與稅。  8. 甲死亡時,計有未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給付1,000萬元。某甲死亡後歸葬台灣故土,支出喪葬費用共計150萬元,另委託台灣律師為遺囑執行人代為分配並申報繳納遺產稅,共計支出律師費用60萬元,皆取得合法憑證。不考慮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請求權分配的相關問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42. 某甲死亡時得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財產多少?
(A)1,000萬元
(B)3,000萬元
(C)5,000萬元
(D)0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