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一】評論
第十九條技術服務金額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者,準用前項規定。但得不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第二十三條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優勝廠商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二、優勝廠商在二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前項議價,不得降低或刪減招標文件之要求及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事項第十一條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招標文件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服務之項目、工作內容及需求計畫。二、廠商所應具備之專任...
【許成志】評論
抽籤決定議價順序-錯-(標價低者優先議價)(技服辦法23條1項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