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此為下列何者之立法目的?
(A)著作權法
(B)商標法
(C)專利法
(D)營業秘密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統計:A(1),B(0),C(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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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評論

各類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與文化有關如各形式文本創作排他性即專有性,未經授權,他人不能任意使用其權。    與交易秩序有關保護品牌信譽排他性未經授權,他人不能任意使用其權。      鼓勵技術創新排他性未經授權,他人不能任意使用其權。   先申請取得專利,他人不得以相同的技術取得專利。保護效力強一定保護期限必須公開技術維護產業競爭倫理非排他性以正當方法得知他人營業祕密者,使用該祕密之行為不構成營業祕密之侵害。營業秘密法所享有的是一個受到保護的地位而不是一個權利。較低度保護具有秘密性避免仿冒資料來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