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 Ping Fung】評論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
【葉千尋】評論
二、四、六、八
【陳致豪】評論
....甚麼奇怪法條(整理-聘用公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