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在廠內消費之應稅貨物,免徵貨物稅法規名稱: 貨物稅條例 第 2 條應稅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出廠:一、在廠內供消費。二、在廠內加工為非應稅產品。三、在廠內因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以外之事由而移轉他人持有。四、產製廠商申請註銷登記時之庫存貨物。五、在廠內及未稅貨物於出廠移運至加工、包裝場所或存儲未稅倉庫中,有遇火焚毀、落水沉沒或其他人力不可抵抗災害以外之情事,致滅失或短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