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下的貓】評論
我國土地政策,載之於憲法者:第一四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鑛及在經濟上可供公眾使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自然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