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2. 依現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A)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
(B)資本之利息
(C)購買土地、房屋所繳之契稅、印花稅
(D)營業上設備之修理支出所增加之價值非 2 年內耗竭者 .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AAAA】評論

(A)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        十七、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及依同法第一百條之二規定,因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超限經核定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應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及依同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漏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各種稅法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得以費用列支。(B)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看完整詳解

仙仙】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