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法與刑法 用詞區別行政法:沒入,罰款,拘留刑 法: 沒收,罰金,拘役(雖然都是罰錢、把人關起來),但用詞就是不同
【用戶】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 刑§ 33 : ( 主刑の種類 ) -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 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摘要】▲主刑的種類: 有A.【生命刑】(死刑)B.【自由刑 = "監禁"】(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 、 拘役) ...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