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十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要聘任專任輔導教師,請問國民小學達二十五班以上的學校,每幾班可以增置一名專任輔導教師?
(A)12班
(B)18班
(C)24班
(D)30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24),B(11),C(114),D(3),E(0)

用户評論

【用戶】Tiffany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學生輔導法》第 10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置一人。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學校屬跨學制者,其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應依各學制規定分別設置。

【用戶】Tiffany Che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學生輔導法》第 10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置一人。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學校屬跨學制者,其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應依各學制規定分別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