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規定,執行法院拍賣貨物,該拍定貨物若有應納之營業稅,如何繳納?
(A)由買受人申報繳納
(B)由貨物原所有人申報繳納
(C)由稽徵機關代為扣繳
(D)由執行法院代為扣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1711
統計:A(48),B(10),C(20),D(5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視為銷售貨物或勞務、海關代徵進口營業稅如何計算:

用户評論

黃依依】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47條"

Dabby】評論

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於拍定或准許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復營業稅之稅額,並由執行法院、行政執行機關代為扣繳。

micky】評論

#營業稅施行細則第47條第3項:「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於拍定或准許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徵機關查復營業稅之稅額,並由執行法院、行政執行機關代為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