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德】評論
組織公民行為是指組織中的個人表現出超越角色標準以外的行為,不求組織獎賞仍然能自動自發、利他助人,關心組織績效的行為。Organ(1988)將組織公民行為分為五個向度,不包括何者? 教甄◆教育社會學- 103 年 - 103年新北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 - 普通科#16629(A) 利他行為(altruism) (B) 運動家精神(sportsmanship) (C) 信任行為(trust) (D) 禮貌周到(courtesy)最佳解Organ(1988)組織公民行為組織中的個人表現出超越角色標準以外的行為,不求組織獎賞仍然能自動自發、利他助人,關心組織績效的行為。1.針對個人的組織公民行為:利他(助人)行為、對別人的謙恭有禮2.針對機構的組織公民行為:公民美德、按良心行事、運動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