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維軒】評論
(D)監察院的職權包括彈劾、糾舉和糾正, 糾正是針對機關不當行為而發。 彈劾和糾舉是對於中央或地方地公務人員, 但是並不包括立法委員這類民意代表。 立法委員若行為違法, 那就要交由檢察官調查,直接移送法辦。 監察院沒辦法要求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15000010KK02148堅持不販賣 希望大家能給讚^^
【J】評論
第4條(會議以院長為主席)nn 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全院委員會亦同。 n 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uu】評論
6 監察院不得對下列何者提出彈劾案? (A)行政院院長 (B)司法院院長 (C)立法院院長 (D)監察院院長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