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9 機關辦理採購,於簽約時發現得標廠商於該案決標後簽約前被列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則依規定應予以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Hsieh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第一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用戶】Sandy Hsieh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第一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