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公路監理機關對於出廠幾年以上之汽車及拖車,應按所轄管之汽車數量比例訂定年度計畫,實施臨時檢驗
(A)1 年
(B)5 年
(C)8年
(D)10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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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D)10 年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1.汽車或拖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一、車身、引擎、底盤、電系或其他重要設備變更調換。二、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送廠修復。三、出廠十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2.機車出廠六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但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起,機車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亦同。3.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實施臨時檢驗。對於出廠十年以上或行駛有安全之虞之汽車及拖車,應按所轄管之汽車數量比例訂定年度計畫,實施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