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未成年養子甲於民國 97 年元旦遭養父A及一不詳姓名之成年男子共同毆打成傷,甲念及情誼,不忍對A提出告訴,迨至同年 7 月 5 日,甲之生母乙始知悉不詳姓名者係其痛恨之B,乃不顧甲之反對,執意對A、B提出告訴,試問:乙可否提出告訴?檢察官應如何處置?又若甲僅單獨遭B毆傷,乙可否對B提出告訴?(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2785
統計:A(1),B(0),C(30),D(195),E(0)

用户評論

【用戶】楊貴妃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超越派閥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