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評論
茲依據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人身保險業就 其經營萬能保險業務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規範如下:二、附保證利率的萬能保險: (一)責任準備金: 1.保證期間:應依該評估時點之當時帳戶價值、未來約定保險費 、當期及未來預期宣告利率及費用率等評估因子計算未來各評 價時點之可能帳戶價值,再以其負債存續期間對應該評估時點 之各幣別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為貼現利率,計算未來各 評價時點可能保單價值準備金貼現至該評估時點之現值後,取 其最大者為其應提存之責任準備金。 前述所稱未來約定保險等各項評估因子與可能帳戶價值、可能 保單價值準備金、宣告利率、責任準備金利率等之關係式,詳 如附件之釋例;所指未來預定宣告利率不得低於最低保證利率 ;所指負債存續期間係以保單所約定保證期間(年期)為準; 所指未來各評價時點係指保證期間內各保單年度(或月份)時 點。 上述保證,係指以提供宣告利率有最低保證利率者(含宣告利 率不得為負者)或宣告利率適用期間超過 1 年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