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167】評論
統包作業須知四、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者,應撰寫機關需求書,作為招標之依據,並將 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內容,及細部設計審查事項、權責與所需時程,載 明於需求書中,列為招標文件之一;其決標原則,依個案特性採最有 利標,或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二規定辦理,並於招標文件規 定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撰寫內容,納入評選或評分項目,落實審查。
【yeeeee】評論
統包決標(因有涉及審查,只看價格變成沒意義),所以要用以下兩種1.最有利標2.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2 (評分及格最低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