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ype167】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4. 下列招標方式何者正確? (A)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不公開取報價單,通案以議價或比價方式辦理。 (B)公開招標可單就資格標辦理招標。 (C)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採購,屬限制性招

【評論內容】

(A)採購法第49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1/10者,除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C)只有評選作業准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D)採購法第42條第一項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得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評論主題】6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專業服務之公開評選優勝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B)須與優勝廠商辦理(依序)議價後決標。(C)第1次開標,應有3家

【評論內容】

(A)細則第23-1條

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B)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8條 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一、優勝廠商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二、優勝廠商在二家以上者,依優勝續為,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評論主題】21.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為?(A)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B)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

【評論內容】(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約金)四十八、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者,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一)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二)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後發還。(三)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時應予扣抵。(四)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評論主題】14.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除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外,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其逾期違約金為:(A)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

【評論內容】(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約金)四十七、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一)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二)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三)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分別計算違約金。但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應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之。(四)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個別計算違約金,不受前款但書限制。

【評論主題】11. 各式招標公告如登載標的分類為工程類或財物類,採統包方式之採購案,其決標方式可選取何者?(A.)最低標。(B.)評分及格最低標。(C.)最有利標。(D.)最高標。 (A)C。 (B)BC。 (C

【評論內容】

統包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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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將要約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B)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之引誘(C)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不可預先聲明不受拘束(D)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

【評論內容】

民法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 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評論主題】74. 下列招標方式何者正確? (A)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不公開取報價單,通案以議價或比價方式辦理。 (B)公開招標可單就資格標辦理招標。 (C)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採購,屬限制性招

【評論內容】

(A)採購法第49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1/10者,除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C)只有評選作業准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D)採購法第42條第一項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得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評論主題】6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專業服務之公開評選優勝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B)須與優勝廠商辦理(依序)議價後決標。(C)第1次開標,應有3家

【評論內容】

(A)細則第23-1條

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B)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8條 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一、優勝廠商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二、優勝廠商在二家以上者,依優勝續為,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評論主題】11. 各式招標公告如登載標的分類為工程類或財物類,採統包方式之採購案,其決標方式可選取何者?(A.)最低標。(B.)評分及格最低標。(C.)最有利標。(D.)最高標。 (A)C。 (B)BC。 (C

【評論內容】

統包作業須知

四、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者,應撰寫機關需求書,作為招標之依據,並將

    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內容,及細部設計審查事項、權責與所需時程,載

    明於需求書中,列為招標文件之一;其決標原則,依個案特性採最有

    利標,或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二規定辦理,並於招標文件規

    定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撰寫內容,納入評選或評分項目,落實審查。

【評論主題】21.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為?(A)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B)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

【評論內容】(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約金)四十八、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者,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一)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二)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後發還。(三)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時應予扣抵。(四)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評論主題】14.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除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外,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其逾期違約金為:(A)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

【評論內容】(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之逾期違約金)四十七、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一)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二)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三)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分別計算違約金。但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應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之。(四)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個別計算違約金,不受前款但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