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票據法規定,有關匯票之參加承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參加人非受被參加人之委託,而為參加者,應於參加後二日內,將參加事由通知被參加人
(B)預備付款人為參加承兌時,以指定預備付款人之人,為被參加人
(C)執票人允許參加承兌後,不得於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
(D)參加承兌,應於匯票正面記載相關事項,由參加承兌人簽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596
統計:A(247),B(37),C(30),D(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強制調解之事件、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Bonnie Hsu】評論
第 55 條. 參加人非受被參加人之委託,而為參加者,應於參加後四日內,將參加事由,通知被參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