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70826】評論
其要件有四:一、 須有行政處分二、 須主張行政處分違法並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三、 訴願前置主義即須先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然後才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四、 在行政訴訟法第106條所定的法定期間內提起撤銷訴訟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提,但若是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