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據檔案法第 23 條規定,檔案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幾元以下罰金?
(A)1 萬 
(B) 3萬 
(C) 5萬 
(D) 7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1),C(4),D(1),E(0)

用户評論

ET】評論

檔案法第 23 條 違反第五條規定,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未遂犯罰之。第 24 條 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