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Zheng】評論
教師法於民國84年8月9日公布施行後,配合師資培育管道的多元開放,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的權責,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回歸學校自主,教育部並依教師法之授權於86年3月19日訂定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自86學年度起由各校組織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議教師之聘任,期經由學校教師及家長的參與,藉由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為學校遴選最適任的教師。
【黃紅紅】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