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780723】評論
第 20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一 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二 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三 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四 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鏟屎官】評論
樓上為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0條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一 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A)二 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B)三 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D)四 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