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劉小玲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A)第26條前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B)第24-2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C)第27條大眾捷運系統之營運,應以企業方式經營,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D)第29條第2項前段大眾捷運系統之運價,由其營運機構依前項運價率計算公式擬訂,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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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A)第26條前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B)第24-2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C)第27條大眾捷運系統之營運,應以企業方式經營,旅客運價一律全票收費。(D)第29條第2項前段大眾捷運系統之運價,由其營運機構依前項運價率計算公式擬訂,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