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NI】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229 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民事訴訟法第 427 條: ,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民事訴訟法第 436-8 條: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
【TOMOKO YAMAMO】評論
民事訴訟程序(A)簡易訴訟程序(十萬~五十萬)(B)小額訴訟程序(低於十萬)(C)通常訴訟程序(高於五十萬)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民事事件(50萬以下)--簡易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