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 關於 勞資 會議 召 開的 敘述 ,何 者可 能 有誤 ? 小蘭整理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2條、第34條、第36條和第49條條文內容明定需經勞資會議同意的各項制度:如變形工時制度、延長工作時間、女性夜間工作、延長工時放寬上限、輪班制班次間隔休息時間放寬和放寬七休一限制等。
(A) 現行需經勞資會議同意的各項制度,對於老闆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彈性。小蘭整理出的上表制度,實施前必須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這個程序才算完備
(B) 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就是老闆)每六個月應召開一次應召開勞資會議
(C) 實施上表制度如果沒有經過勞資會議的程序,或是開會步驟有瑕疵,而雇主們又讓勞工有加班的情形或女性在夜間工作等,便會有違法和面臨相關處分的可能性
(D)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企業設立勞資會議可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工問題於未然之目的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