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益】評論
在開始階段,會談之內容宜涉及比較一般性,最近及熟悉而不激起太多情緒的材料,。讓案主有一個用他自己的方法先說話的機會,社工員應在開始階段給案主一個很清楚的觀念:那就是社工員與其服務機構所能提供何種服務及案主自己對處理其問題之責任。貳、發展階段 社工員應注意到會談內容的範圍、深度、及轉移。範圍是只選擇足夠有關的領域作為探討的對象。在討論了一般內容領域後,社工員與案主應將焦點擺在某些特殊領域內以作深入的探討。「深度」是社工員與案主將焦點集中在某依特殊主題上而把討論膚淺的表面敘述轉移到較私人及更又情緒意義的內容上去。詢問這些感受或對它們加以評語。社工員必須採用適當的策略以平衡範圍與深度兩者之距離。「轉移」是指從一個話題或內容轉到另一話題或內容之意,當轉移其行發生時,社工員應運用其敏感立及判斷力去決定是否容許此種轉移之進行,。 叁、結束階段 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束會談是非常重要的,在離開會談室之前,案主應有情緒之平靜感。結束會談的方式是運用普通的禮節或提到曾討論過的事件而做結束;有時社工員可做一明確的會談摘要,或社工員請案主作一摘要,或社工員可簡略的重複提醒雙方在會談中所決定的各項任務。或保留一兩分鐘做下次會談之計畫。https://blog.xuite.net/topnet32/NOU/579433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