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據「學位授予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學位分學士、碩士二級
(B)大學所授予之各級、各類學位名稱,由教育部定之
(C)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D)修讀輔系者,另授予學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8261
統計:A(1),B(18),C(67),D(0),E(0)

用户評論

【用戶】Lyn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前項各級、各類學位名稱,由各校定之,報教育部備查。

【用戶】Lyn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前項各級、各類學位名稱,由各校定之,報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