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茶客】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27條: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 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高雄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及利用辦法
【我要上二技】評論
請問為何不能選(C)?
【張貴】評論
回4F,高雄市辦理監視器應該是自己要辦理(高雄市自己本身的業務),中央主管機關也不會委託高雄市來做這項業務。
【MIKE】評論
口訣: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規規細辦綱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