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ed M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用戶】chinesec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用戶】弗利沙大王 2019回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 ,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