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6依「管理外匯條例」第 26-1 條規定,國際貿易發生長期順差、外匯存底鉅額累積或國際經濟發生重大變化時
(A)立法院
(B)總統
(C)中央銀行
(D)行政院得 決定停止第 7、13 及 17 條全部或部分條文之適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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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LuL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管理外匯條例 第26-1條:﹝1﹞本條例於國際貿易發生長期順差、外匯存底鉅額累積或國際經濟發生重大變化時,行政院得決定停止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全部或部分條文之適用。 ﹝2﹞ 行政院恢復前項全部或部分條文之適用後十日內,應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恢復適用之決定,應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