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LEN】評論
請問因如何正確計算?
【YI LEN】評論
請問因如何正確計算?
【Andy.Lin】評論
保險公司之保險責任,於保險期間內,自承保工程開工或工程材料卸置在施工處所後開始,經由營造或安裝、試車或負荷試驗、瑕疵修補等過程,至整個承保工程經定作人最終驗收或保險期間屆滿之日終止,並以先屆至者為準,但工程期間若有部份工程已驗收時,對已驗收之工程,本保單效力仍繼續有效。因此,工程開工日為 1 月 10 日、保險到期日 11 月30 日先屆,故B 區之保險責任之開始與終止時間為1 月 10 日至 11 月 30 日。